近日,有關(guān)香港政界也有一件超級大事,那就是全國人大官宣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」。
此前,全國人大會議以2895票贊成、0票反對、1票棄權(quán),表決通過了《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選舉制度的決定(草案)》,以下簡稱《決定(草案)》。
草案通過後,會場掌聲長達30秒
雖然各大官媒皆有正式官宣,很多人應(yīng)該也都知道這個事,但多數(shù)人對它的分量、內(nèi)容,乃至意義都一知半解。
尤其是,它跟香港特首選舉又有什麼關(guān)係?
今天就聽小星好好跟大家說一下,畢竟香港的未來也與我們息息相關(guān)。
2017年林鄭月娥當選特首畫面
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、立法會部分議員,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、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。
此次,最明顯的變化之一就是沒有了「區(qū)議會議員代表」,增加了「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」。
什麼叫全國性團體?
比如全國政協(xié)、全國婦聯(lián)、僑聯(lián)、青聯(lián)、工商聯(lián)這種就是。
這類全國性團體中,一般都有作為的香港人身居要職。
比如全國青聯(lián)的副主席就是霍啟剛。
港區(qū)婦聯(lián)的榮譽顧問就是美心創(chuàng)辦人之女伍淑清。
從整體來看,選委的人數(shù)和界別都擴大了,這意味著香港更多領(lǐng)域、階層、民眾可以參與到特首選舉中來,由此產(chǎn)生的特首也更具代表性。
「選舉委員會」除了可以投票選特首,還可以提名特首。
過去想要成為特首候選人,必須要先拿到至少150位委員的提名(每名委員都只能提名一位候選人),並且只要150總數(shù)夠就行,對於來自哪個界別沒有要求。
但此後,不僅總數(shù)要拿到188個提名,還要在每個界別都有至少15個提名!
比如上屆特首選舉,當時以179票提名成為特首候選人的胡國興,只有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界別提名,沒有第一界別提名;而另一位以160票提名成為特首候選人的曾俊華,在第一界別只有9票。
2017特首候選人,左起曾俊華、林鄭月娥、胡國興
倘若按照新的標準,這兩人都不能入閘成為特首候選人。
香港立法會
今後,立法會席位將增加到90個,同時還增加一個選舉途徑:在上文提到的選舉委員會裏選立法會議員。換句話說,立法會選舉將有地方選區(qū)、功能界別、選舉委員會三種方式。
這條相信不用解釋都懂,特首候選人、選舉委員會、立法會議員全部都要通過審查判斷其是否合資格,而依據(jù)是什麼?
有例如基本法、港區(qū)國安法、宣誓條例。
政府總部大樓
新修訂的辦法和法案、議案的表決程序自3月31日起實施,原附件一、原附件二及有關(guān)修正案不再施行。
值得一提的是,明年又是特首選舉的香港大事記時刻。今年的新修訂的辦法和法案剛好派上用場呢~
總而言之,國家如此重視香港,為香港的未來出謀劃策,期待香港如規(guī)劃的那樣越來越好,重新出發(fā),重回往日的平和、繁榮和朝氣!